信息索引: |
360A13-07-2021-0010-1 |
生成日期: |
2021-12-02 |
发文机构: |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|
发文字号: |
教社科〔2021〕2号 |
信息类别: |
高等教育 |
内容概述: |
教育部印发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2021年本)》。 |
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
建设标准(2021年本)》的通知
教社科〔2021〕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、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宏观指导,规范组织管理、教学管理、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,我部对2015年颁布的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暂行)》(教社科〔2015〕3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2021年本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暂行)》(教社科〔2015〕3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》(2021本)
教育部
2021年11月30日